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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下错车站,心急阻挡高铁车门关闭,换来5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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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发表于 2022-6-16 19:3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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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2022-6-16 19:31:57 17490 0 看楼主
事情发生在6月2日晚上,画面中的站台位于广州南站,当时左侧列车停靠后,旅客们都有序上下车。不久后,一名女子拎着行李来到门边,打着电话犹豫再三的她最终也走下了车。



但脚步刚迈出,她就发现自己好像下错站了。不巧的是,车站广播通知马上就要关门发车,眼看着列车要“跑”了,她当即转头,在车门关上的一瞬间用行李袋挡住车门,致使车门弹开,最终重新上了这趟列车。



这样的行为,导致了列车晚点2分钟发车,为了不耽误其他列车的正常运行,列车驶离站台,前方到站虎门站派出所,接到广州南站协助调查通知后,从列车上找到这名女子,将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原来,女子本来是要在虎门站下车的,但提前了一个站出来,一时情急便用手提的两个行李包,挡了下车门。



很明显,这名女子把高铁车门当成电梯门了,但其实,两者有很大不同,我们见得最多的电梯门,是有防夹装置的,我们一接触到红外线,它就会自动打开,保护人的同时也保护机械。



但是高铁上的门,为了保证高速行驶时的安全性和密闭性,不像地铁门一样夹到东西可以打开重新关闭,更不会像电梯门一样感应到有阻碍物就自行打开,在异常关闭后需要专门的人员进行检查,才能重新上路行驶。
虽然影响的只是一趟列车两分钟,但是这会对后续列车运行秩序造成混乱,后续的列车如果每趟都晚点两分钟的话,这个影响就非常大了。
拦高铁已经触犯刑法

对于这种阻碍列车关门的行为,一般来说是不构成刑事责任的,除非是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才能够依《刑法》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进行处罚。如果达不到危害公共安全的标准,一般是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责任

(一)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有:
  1、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2、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
  3、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
  4、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或者候车区、站台。
(二)行政处罚罚多少
法律规定,对于上述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可以对该女子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行政拘留拘几天
该女子的行为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可以对其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面对这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阻碍列车驶出站台的行为,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在站台的铁路民警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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