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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邳州交警:又一波酒驾名单曝光,看看是哪些人这么嚣张? [打印本页]

作者: 邳州520    时间: 2022-8-8 10:13
标题: 邳州交警:又一波酒驾名单曝光,看看是哪些人这么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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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相信大家都明白酒驾的危害

我们也是一次又一次的提醒

但总有部分车主不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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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遏制酒后驾驶违法行,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邳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市内重要道路、节点持续开展酒驾夜查行动,全力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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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不是说说而已

而是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共同抵制不文明的行为

下面请随小编一道

来认识一下那些以身试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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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会受到哪些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和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处15日拘留,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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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

      酒后一定不可以驾车!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这个必须记住,因为忘记的那一次,可能就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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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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