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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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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二锅头
2022-9-17 10:53:30 3265 0 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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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大、中、小学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新生儿及其他按规定应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都属于参保缴费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力争全覆盖。



缴费标准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5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



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



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起至12月20日。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其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特殊参保缴费人员政策:(一)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应中止原参保关系后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至12月31日或再次变更日。(二)新生儿(1)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且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参保缴费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新参保人员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一)“线下”参保。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村(社区)医保服务室、镇(街)医保服务站或县(区)医保经办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二)“线上”参保。下载陕西医保手机App或微信、支付宝搜索“陕西医保”小程序,注册后在“服务-个人业务申报”子目录下,可为本人及他人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为本人办理停保业务。



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一)合作银行缴费渠道

工商银行(柜面、手机银行、网点智能终端、“工商银行陕西分行”微信公众号-生活缴费-社保缴费)

建设银行(柜面、智慧柜员机、手机银行、裕农通金融服务点、扫码支付、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

中国银行(柜面、手机银行)

农业银行(柜面、掌银)

邮储银行(柜面、手机银行)

光大银行(微信城市服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

陕西信合(柜面、ATM、网银、手机银行、助农E终端)

(二)第三方缴费渠道



(三)税务部门缴费渠道

缴费人可关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纳税服务-社保缴费功能进行缴费,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缴费咨询: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3212366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或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内容来自于宝鸡医保)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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