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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普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专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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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枫6656
2022-9-19 08:48:58 2914 0 看楼主
在中都

找稻你


1、哪些人可以参加龙岩市城乡居民医保?

答:(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龙岩市户籍城乡居民;

(2)在龙岩市就读的大中专、技校学生;

(3)驻龙岩市武警官兵;(4)持龙岩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未稳定就业人员;

(5)在龙岩居住1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2、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答:1)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2)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需进行参保登记。登录“龙岩医疗保障”

公众号或到各县(市、区)农商银行(农信社)网点、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或变更参保地。

3、政策性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1)政策性补助对象是指相关部门确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脱贫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7类人员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缴费期间,相关部门已确定的政策性补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尚不能确定身份的人员,由个人先行缴费,在2022年3月31日前相关部门确定身份的,由身份认定部门提出申请后予以返还。返还个人缴费的方式,根据“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医保管理部将应返还的个人缴费拨至相关认定部门,再由相关认定部门负责发放到相关参保人员。2022年4月1日起认定救助身份的,当年度个人缴费不再返还,相关救助待遇从身份确认次日起享受。

(2)经卫健部门确认的计生优抚对象(农村二女结扎户、农村独女办证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卫健部门向当地财政按规定申请补助,退费工作由卫健部门负责。

4、买了学平险,还要缴交城乡居民医保吗?

答:商业学平险作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家长们可以自愿为孩子加购,但千万不能以为买了学平险就可以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非盈利性的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种,无论身体健康与否,都可以参加;商业学平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主办,以盈利性为目的的保险,若原患重大疾病或上一保险期内发生重大疾病产生医疗费赔付的就不允许参加,有些还规定如没有先经过城乡医保报销,会降低赔付比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组成,而商业学平险纯属商业保险,保费完全由个人负担,赔付额主要来自承保的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

此外,两种保险的报销待遇和保障范围也不同。

5、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哪些住院报销待遇?



答:(1)新罗区参保人员在龙岩人民医院住院按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标准执行。

(2)本市各级中医专科医院比同级别综合性医院报销比例增加5%。3.省外转诊未经报备者,报销比例降低5%,即按30%比例报销。4.肿瘤患者住院期间接受放射治疗,三级定点医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百分之60%,省级定点医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百分之55%。5.参保人员年度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含市外),起付线每次下降100元,直至为零。

6、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哪些门诊特殊病种报销待遇?

答:门诊特殊病种需办理认定手续后,才能享受报销政策。

(1)门诊特殊病种种类甲类(7种):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结核病规范治疗(包括耐多药结核病)、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重性精神疾病(包括重度抑郁症)、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苯丙酮尿症;乙类(22种):高血压(II期以上)、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心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帕金森病及综合症、支气管哮喘、癫痫病、脑卒中及后遗症、甲状腺功能亢进、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慢性阻塞性肺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炎、地中海贫血、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限城乡居民医保)、先天性无丙种球蛋白血症(限城乡居民医保)、儿童康复病种。

(2)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门槛费”):起付线(“门槛费”)300元,

年度内累计计算,办理两种及以上门诊特殊病种的患者,起付线不重复设置。

3)报销标准:







7、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哪些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答:(1)城乡居民限在参保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定点村卫生所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普通门诊报销(比如永定参保人员普通门诊报销只能在永定的乡镇卫生院才能享受,在其他县市区不能享受);

(2)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的,起付线0元,报销比例60%,次均报销封顶30元,个人年封顶300元;3.在村卫生所或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就医的,起付线0元,报销比例30%,次均报销封顶10元,个人年封顶50元。4.次均报销封顶含一般诊疗费。龙岩市目前是国家医保局确定的福建省城乡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我市“两病”参保患者在市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就医时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60%;“两病”普通门诊药品费用不占用原有普通门诊统筹;高血压用药普通

门诊年封顶线增加200元;糖尿病用药普通门诊年封顶线增加300元,增加部分仅用于“两病”费用报销。

8、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哪些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答: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障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费用结算以出院日期为准,含意外伤害住院)和与住院共用封顶的特殊门诊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超过1.3万元及以上的,进入大病保险并分段给予报销。

13001-10万元按60%报销,100001-15万元按65%报销,150001元以上部分按70%报销,封顶线30万。

9、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费?

答:医保待遇生效前缴费人死亡、参加职工医保、转统筹区外参保的可以退费。比如,2021年12月31日前,缴纳了2022年居民医保、该费款在2022年1月1日前生效,如果参保人2021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可以退费,缴了居民医保后又参加职工医保或转统筹区外参保则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申请退费。

10、城乡医保要什么时候缴费,逾期缴费会有什么影响?

答:每年的9月至12月开始可以正常缴纳次年的城乡医疗保险费,逾期缴费的将不再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7月1日起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加上财政补助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以2022年度的缴费为例:

时期

缴费时间

缴费金额

待遇享受时间

医保等待期

正常缴费期

每9月1日至12月31日

个人缴费标准

次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延长缴费期

次年1月1日至2月底

个人缴费标准

从缴费之日开始正常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



补保缴费期

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个人缴费标准

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次年7月1日至10月31日

年度全额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

11、新生儿要怎么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答:1.一周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户口溥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医保经办机构等渠道参保登记。

2. 待医保中心将数据传输至税务部门后,即可选择去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或者通过“福建税务”公众号、“福建税务”APP、闽政通、闽税通、支付宝、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通过个人登录)等网上渠道自助。

参保年度

时间

缴费标准

医保待遇

出生当年度参保

出生90天内

个人缴费部分

从出生之日起正常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出生90天后

个人缴费部分

从缴费之日起正常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出生跨年度参保

出生90天内

缴交当年及次年个人缴费部分

从出生之日起正常享受当年及次年医保待遇

缴交次年个人缴费部分

正常享受次年医保待遇

出生90天后

次年1月1日-2月28日缴交年度个人缴费部分

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次年3月1日-6月30日缴交年度个人缴费部分

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次年7月1日-10月31日缴交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助

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备注:新生婴儿未上户口发生夭折,从出生至夭折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随母亲参保所在地报销(限母亲在龙岩市参保),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列支。







供稿:钟丹雯

编辑:温李红

编审:魏安剑

监制:刘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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