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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25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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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瓶二锅头
时间:
2022-12-22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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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25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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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累计最高可报销47万元,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将于本月25日结束,还没有缴费的市民抓紧时间,超过缴费期未参保的将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据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城乡居民参保后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住院以及特药等医保待遇。其中,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也已提高到75%,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也提高到了47万元。同时,我市在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上,将县域内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范围,每日(次)最高报销50元,2023年起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提高至250元。
另外,符合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两病”用药保障待遇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发生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甲类药品费用报销60%,乙类药品费用报销50%。按照不同病种分型设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最高报销260元/年,I型糖尿病最高报销480元/年,其他类型糖尿病最高报销360元/年。
我市城乡参保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与职工医保执行全省统一的45种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及准入(退出)标准,符合慢特病办理条件的参保居民审核通过后,其当年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病种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按规定报销。
市医保局提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参保登记缴费一次,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缴费,可享受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家人也可代为缴纳。
来源:大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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