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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可以继续缴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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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邳州 发表于 2023-1-14 08:51: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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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邳州
2023-1-14 08:51:52 2489 0 看楼主
关于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后参保有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后参保有关事宜的通知》(达市医保发〔2023〕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待遇,现将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参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一)2023年1月16日至1月31日参保个人缴纳35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普通居民参保个人缴纳 350元,从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2023 年7月1日起,普通居民参保个人缴纳960元,从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享受2023 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缴费渠道

    (一)银行代收。通过天府银行、农商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中、农、工、建等银行手机APP相应模块缴费,详询各银行服务热线。
    (二)电子税务局缴费。关注并进入“达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查询缴费—社保缴费”,选择“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三)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服务—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四)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大竹县医疗保障部门咨询电话:0818-6010003、0818-624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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