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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解读】西安市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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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邳帝国006
2023-2-11 09:11:22 3268 0 看楼主
辖区居民朋友们

一、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诊查费补贴,职工医保门诊特检特治,门诊中医病种待遇保持不变。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

(二)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

(三)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当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四)门诊统筹医保支付金额纳入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一)、参保居民在签约的门诊统筹协议管理基层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二)、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选定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不得变更。参保居民需要变更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的在未发生门诊统筹费用前,于每年度的第一季度内,到新选定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签约。未变更门诊统筹医疗的参保居民,默认其上一年度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为其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应当出具本人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未成年人可出具户口本),并凭证办理记账手续。参保居民应自觉遵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按要求在有关结算单据上签名认可,并留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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