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事关你我!2023年张掖城乡居民医保最新政策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邳州520 发表于 2023-2-16 10:49:5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邳州520
2023-2-16 10:49:58 2708 0 看楼主


?

自2023年1月1日起,张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出如下调整,具体包括:

一、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元。

二、降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区域内住院起付标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200元降低为15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700元降低为6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1500元降低为1200元。

三、调整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医保支付标准。

1.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员,跨统筹区域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一级、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标准执行,也就是说,市域外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由原来的3000元降低为15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5%提高到85%;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由原来3000元降低为6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65%提高到80%。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在居住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起付线由1500元降低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75%。
<div class="business-container-rtb" data-content="{"selector":"business-container-rt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邳州520 当前离线
青铜会员

查看:2708 | 回复:0

关于我们  |   侵权投诉受理  |   联系我们  |   Archiver  |  
免责声明:邳州信息网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Copyright © 2009-2025 pzxxw.com 版权所有:邳州金银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4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