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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关注】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2月2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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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8 发表于 2023-2-24 09:28:0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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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8
2023-2-24 09:28:09 2727 0 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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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集中征缴期将于2月25日结束,还没有缴费的城乡居民抓紧时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具有我市城乡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所有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可随时办理参保缴费。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10元。对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政府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口和纳入监测范围且风险未消除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政府给予90%定额资助,个人缴纳35元。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App、电子税务局、云闪付App等进行网上自助缴费,也可以到指定的银行窗口和税务大厅缴费。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中征缴期过后,除已明确的新生儿和特殊人群外,将不再受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来源:沧州日报
编辑:竺美琦

审核:郑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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