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22〕4号)文规定,2023年起,青岛市分两年调整在职职工医保卡划入标准,而退休人员医保卡划入标准则从明年开始调整。同步分两年提高职工门诊报销标准。 ![]()
根据《实施意见》,2023年将在职职工医保卡统筹划入部分调减一半,退休人员维持不变;2024年开始,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卡划入标准同时进行调整。 其中: 在职职工2023年医保卡划入额度仍然按照三个年龄段不同比例划入,即35周岁以下、35周岁(含)至45周岁以下、45周岁及以上分别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2.1%、2.5%划入。2024年不再分年龄,统一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 青岛市2023医保缴费年度缴费基数尚没有公布,暂时按照2022年缴费基数划拨的金额在84-497.48元之间,待2023年度医保缴费基数公布后再调整并补划。 退休人员今年划入标准不变,2024年医保卡划入额度统一调整为2023年度青岛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其中,70周岁及以上提高0.5个百分点。 根据相关资料预测,青岛市2023年平均养老金大约在3800元左右,2024年划入到退休人员医保卡的钱就是76元左右,70岁以上95元左右。 ![]()
按照《实施意见》,2023年1月起,将调整普通门诊报销政策,提高普通门诊报销标准。 具体来说,青岛市将分两年来提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标准。 2023年,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调整后的三级、二级和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达到50%,60%和75%,年度报销上限由1120元提高到1700元。 在基层(一级)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没有起付线,每次都可以报销;如果在二、三级医疗机构看门诊,则累计需要先分别自费500元和800元后才可以按比例报销。 2024年,将年度报销上限调整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预计在4500元以上),退休人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按照上述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即三级、二级和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5%,65%和80%。 另外,从今年起,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也将同步纳入门诊费报销范围,不过是要通过门诊外配处方购药才可以哦!私自在定点药店购药则不能报的,报销标准按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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