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53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经广泛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现已形成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7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我局。邮件标题标注“邳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反馈意见”字样,反馈意见请明确修改内容和修改理由,并注明反馈意见的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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