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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个月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快递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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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126207 发表于 2024-2-25 19:4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978126207
2024-2-25 19:43:22 12028 0 看楼主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第五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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