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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悔婚,能否要回送给她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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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晨熙 发表于 2019-1-18 17:30: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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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晨熙
2019-1-18 17:30:53 3359 0 看楼主
小敏(化名)和小军(化名)是恋人,在谈婚论嫁时小敏提了两个要求,第一男方先出资买房,第二,名字写女方名下。





小军为了证明本身爱她,就答应了她。

后来,二人闹矛盾分手,小敏认为在本身名下就是本身的,不肯退还房产。

那么男方能否要回房产,女方该不该退还房产呢?





律师认为:男子买房,是以结婚为目的。男子将房产赠予女子,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予,条件是结婚。应比照婚前彩礼来处理。

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由于双方分手,故而应当小敏应当将房产返还给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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