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们报道了黄岛区的涉案车辆保管中心,存在违规收取车主停车费的报道,那么既然行政强制法等法规明确规定,因为查封扣押而产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那么停车场为何还在收取车主的费用,这个问题到底该由谁来管,又该怎样彻底解决呢? 昨天下午,行动员联系了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的执法人员,一起来到了黄岛区团结路上的团结路涉案车辆保管中心,可执法人员一上来就表示,对于停车场是否应该收取车主停车费的问题,他们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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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督检查科科长刘鹏远:“我们只能管停车场,有没有营业执照,有没有收费公示,是不是按照公示标准来收费,这个是我们的职责,别的我们也管不了,行政执法中产生的费用,那么法律明确规定,应该由执法部门来承担,但是现在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执法部门不负担这个费用,所以他们才开始收费,经营性停车场,不收费人家在这干嘛?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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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市民反映,黄岛区的一些涉案车辆停车场,存在违规收取费用的情况,随后行动员对长江东路涉案车辆保管中心和团结路涉案车辆保管中心,进行了暗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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