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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生命通道”,邳州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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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海闊_天空 发表于 2020-1-17 07:1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海闊_天空
2020-1-17 07:14:11 7210 0 看楼主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

切实解决占用、堵塞、

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老大难”问题

1月15日

邳州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正式启动



治理时间

2020年1月中旬至2020年3月底。

治理重点

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贸市场、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



工作措施

集中发布通告。发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1月15日前统一发放和张贴通告,指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多平台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

集中划线管理。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路面以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和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于新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完成相关标志标线和标识标牌的设置;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

集中自查清理。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并在2020年春节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以及违法设置的固定障碍物。

集中执法整治。定期开展消防车通道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及时核查,依法处理。

集中宣传曝光。深入社区、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引导居民群众增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意识;对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专题培训;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

集中信用惩戒。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集中熟悉演练。对辖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车通道开展实地调研熟悉,摸清情况。对高层住宅小区内的高层举高车停车位进行点位标注,设置醒目标识标牌。熟悉演练过程中,对发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问题隐患,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01 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

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落实以下维护管理职责:

1.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2.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3.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4.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5.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6.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7.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02 明确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

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03 明确将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体系

消防救援机构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严重失信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04 明确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有关工作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

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

1.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



△消防车通道路侧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

2.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



△消防车通道出入口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

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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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恒亚 融媒体记者:吕希迎 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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