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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宠物的法律风险不该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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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斐然 发表于 2018-12-3 14:4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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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斐然
2018-12-3 14:41:28 3144 0 看楼主
据媒体报道,一男子花了11万元网购了一条宠物狗,但收到快递时发现狗已死。该男子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卖家的宠物狗买卖合同,要求对方返还货款,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

如今,人们可以在网上购买到的商品种类越来越多,其中就包罗各类宠物或动物,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因此,网购动物的法律风险也开始逐渐被人们重视起来。

首先,活体动物属于禁止邮寄类物品。我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各种活的动物”。快递暂行条例也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寄件人交寄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拒绝收寄;发现已经收寄的快件中有疑似禁止寄递物品的,应当立即停止分拣、运输、投递。”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处罚规定,存在行业监管空白,不少销售活物的商家和急于揽活的快递企业仍然在做邮寄动物的事。并且,由于买卖双方只是在网上确定了买卖合同相关事项,对于运输风险、权责承担等常常未进行明确约定,因此容易造成履行合同过程中被骗,或是出现纠纷后各执一词现象。

第二,宠物具有生命,不同于普通货物。由于购买者事先无法具体了解宠物的健康和免疫状况,不了解经营者是否具备销售资格、是否经过动物防疫部门的审批等,并且活物的运输风险要远大于一般货物,因此,容易发生宠物的实际状况与合同约定不符,甚至买到患病或是死亡宠物的情况,不仅造成经济损失,并且接触带病毒宠物还可能引发传染疾病,危及健康。如果网购的动物患病,未经检疫审批许可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我国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庇护,不法交易国家一级或二级庇护动物可能面临刑事处罚。野生动物庇护法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庇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按照相关法律,明知是国家重点庇护的珍贵野生动物,而予以不法收购,可能构成不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罪,依法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被一些人买来做宠物的蟒蛇、猴子等动物,有可能属于国家一、二级庇护动物或是外来物种,未经审批不能私自作为宠物贩卖或饲养。不然,就可能违反法律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购买宠物应尽量规避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首先,购买宠物最好选择当面交易;其次,在购买另类宠物之前,要充分了解相关知识,了解要购买的动物是否属于违禁品种,一旦发现卖家兜售珍稀动物,应及时报警。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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