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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举报电话!邳州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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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零距离 发表于 2021-6-30 18:24: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邳州零距离
2021-6-30 18:24:35 6413 0 看楼主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

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现就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违规)补课行为通告如下,请广大群众监督。

一、适用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单位)在职教师。

二、禁止有偿(违规)补课的规定

1.严禁各校(单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违规)补课;

2.严禁各校(单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违规)补课;

3.严禁各校(单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违规)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违规)补课;

5.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违规)补课;

6.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处理办法

1.纪律处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处分。

2.组织处理:对当事人调离现学校;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追缴当事人违规所得,扣发当事人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撤销教师资格。对校聘、劳务派遣教师解聘、辞退。对当事人所在学校当年综合考核结果降低一个等次。

3.对违规党员教师还应并处党纪处分;对违规中层教干视其情节轻重,还应给予免职处理;对有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的还应取消其称号及待遇;对校聘教师取消本年度新师资招聘资格。

四、责任落实

市教育局对有偿(违规)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实行快查快处。学校对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违规)补课负有主体责任,校长是查处有偿(违规)补课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对不主动查处、查处不到位、包庇袒护、变相对抗调查的学校,对校长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五、监督举报

为维护风清气正、积极奋进的教育环境,促进邳州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共同关心、理解、支持邳州教育。欢迎广大群众对在职教师有偿(违规)补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6626258    15365426258

监督举报邮箱:pzjyjjw@163.com

邳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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