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喝酒人才培训中心”被取缔,商家“脑洞”不能乱开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xi_ 发表于 2019-4-15 13:53: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xi_
2019-4-15 13:53:49 6204 0 看楼主
近日,山东济南市有餐馆挂起了社会组织的招牌,自封为“济南市喝酒人才培训中心”“济南市撸串文化研究会”,哗众取宠博取眼球效应,结果被民政部门取缔。商家有创意是好事,但是不能“博出位”,有创意要用在本身的产品研发上,而不是朝着违法的标的目的动歪脑筋,如此乱开脑洞只能自取其咎。



资料图

类似的例子在全国各地还有一些,比如哈尔滨的一家餐馆,右侧牌匾写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撸串喝酒人才培训基地”,左侧牌匾则写着“沈阳啤酒学院哈尔滨分院”,结果也被本地工商办理部门责令整改。前些年,江苏徐州一家饭店挂牌叫“211国家重点大排档”,同样遭到处罚。

我国企业名称登记办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社会团体名称等文字和内容”。一个餐饮商户出现“研究院”等字号明显违规。别的,依据我国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没有经过注册就挂牌社会团体,应被定性为不法社会组织。一些餐馆自称研究会等荒唐做法,自我营销、故作玄虚,容易在群众中间引起概念混淆,严重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解决餐馆乱开“脑洞”的问题,需要多方联合治理。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力度,除了民众举报,城管和本地街道社区居委会也有举报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要加大惩处力度,提高餐馆的违法成本,以免后来者为了眼球效应“前仆后继”。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xi_ 当前离线
中级会员

查看:6204 | 回复:0

关于我们  |   侵权投诉受理  |   联系我们  |   Archiver  |  
免责声明:邳州信息网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Copyright © 2009-2025 pzxxw.com 版权所有:邳州金银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4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