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邳州市检察院主动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该院办理的一件普通刑事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现场评议。这是邳州市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参加的首场监督评议活动。
评议开始前,主持人对人民监督员的权利、义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进行了告知,并与人民监督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会上,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汇报了案件基本情况,提出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仔细翻阅了案件卷宗,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提问,承办人逐一认真回答。最终,3名人民监督员在全面了解办案过程的基础上,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见微知著,以小见大。今天是我第一次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让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诚意和决心,以及敢于接受监督的担当,让我感触颇深,也激励我今后更好履职,切实担负起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职责。”参与评议的人民监督员毕玉秀表示。
接下来,邳州市检察院将继续把人民监督员公开审查评议案件作为规范司法行为、健全检察权运行的重要途径,接下来将根据新当选人民监督员的情况开展系列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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