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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获刑3年!这种行为教育孩子一定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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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fyffuuy 发表于 2019-11-23 11:36: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yfyffuuy
2019-11-23 11:36:53 3019 0 看楼主
近年来,

高空抛物、坠物

已经演化成我们生活中一种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重伤事件

屡见不鲜,

让人痛心不已!



令人高兴的是,

就在11月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

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该意见指出:

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

根绝具体情形按照以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更令人欣慰的是,

有些地方已经依据此《意见》,

审理了该类案件并作出判决。



案件一

1月12日,广州市白云区,赵某因与男友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将家中行李箱等物品从阳台处分数次抛出。

坠物砸落在小区公共道路上,并砸中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造成车辆损坏。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鉴于没有人员伤亡,车辆受损不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决定对赵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件二

11月15日,四川成都,周某醉酒后,与男友争吵过程中,竟将一把菜刀从10楼扔下。

当时正值早高峰时段,小区紧邻公交车站,而旁边的车道上,骑自行车和电动车经过的人也不少。

万幸,菜刀径直砸在了公交车顶棚上,未造成人员伤亡。不过,经过的人可被这从天而降的菜刀吓得不轻。

目前,周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提醒大家:

遇事冷静勿冲动,

以免害人害己。

你随手丢下的,

可能是夺命的“武器”!

你的随手一扔,

可能就构成犯罪。

请大家务必拒绝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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