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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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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邳检民公告〔2025〕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邳州市某经营部在生鲜食品贮存环节未保持环境整洁、未对有特殊温度要求的生鲜食品进行冷藏冷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邳州市运平路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联系电话:051667062868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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