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北京一河之隔的三河燕郊天洋城小区多发物业侵犯业主权益事件,且近年多发业主集体维权事件,为监督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热心业主申请设立天洋城小区业主大会。
自2019年5月13日初次提交申请资料以来,街道办以“未收到《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的上级红头文件无法执行”、“又有人筹备业委会,要求热心业主去协商”等理由拒绝下户核查。经过撰写近4千字诉求书、多次上门沟通、找管委会等努力,6月20日,街道办开始下户核查。且回应将按照法规审核申请事项:《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百分之五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五以上的业主,可以联名向物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
💡一、分子(即联名提出的申请业主人数及专有部分面积之和)设置“史上最严”核查方案
核查联名业主申请资料时,无视业主的多次沟通,街道办给出了以下极具刁难性的核查方案(尽管同意新增业主,仍堪称史上最严):
(一) 要求只能工作日,且需要是房本上业主本人必须亲自携带房本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实。(请问街道办在最开始回复的成立流程中,一开始提供的复印件是什么用途?)
(二) 拒绝承认夫妻未在房产本上的一方为业主。
(三) 无法在工作日到场的业主,对于业主本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行为,不认可,要求必须到公证处公证才可以。
多位业主因上述方案专程请假甚至乘坐飞机从外地赶到燕郊进行资料核实,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7月22日,街道办自行停止了现场核实工作。
💡二、 分母(即建筑总面积数据)取值又抛难题
🎈7月30日,街道办告知热心业主,已向物业要了建筑总面积数据,物业公司提出的数据极具争议,与热心业主测算的数据相差40万平方米,根据该数据,已核实的资料不符合要求。面对热心业主拿出的法律条款的质疑,三河市行宫东大街街道办搞不清楚应该如何统计建筑总面积,称自己无权向住建局要数据,而且一直强调物业公司已提供的极具争议的数据,导致总计耗时近5个月的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搁滞!
🎈7月31日-8月1日期间,多位业主自发向廊坊市住建局及三河市住建局等多部门人员咨询,并达成共识:建筑总面积即为产权证上的,专有部分面积统计之和。
🎈8月2日,在对“建筑面积即为产权证上的,专有部分面积统计之和”达成共识前提下,三河市住建局称他们没有数据,要求热心业主去找规划和建设局。
🎈8月2日,燕郊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综合科反馈,要取得全小区规划图,必须小区每栋楼业主联名申请。
🎈8月2日,经沟通,街道办告知由热心业主自行计算,物业“认可”后即可盖章。
🎈8月3-4日,多位业主周末连续两天日夜赶工,逐楼汇总出了小区内的建筑物总面积数。
🎈8月5日拿到街道办时,街道办书记以对接人员休假为由,无法办理,要求热心业主下周再去询问。
[怄火]我们想问:
一、自2019年5月23日街道办正式受理以来已有74天,街道办已经违反了《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六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法律要求。
二、三河市行宫东大街街道办事处在自身不具备成功指导业主大会经验的前提下,审核要求和条件屡次变更,人为增加申请难度,胡乱开展工作,浪费广大业主的时间和金钱,与国家推行简政放权的大方针是否相符?
三、作为利益牵扯方,街道办始终强调天融物业给出建筑总面积的做法是否合理?数据能否真实?业主汇总的数据为什么要由物业公司认可?小区业主想成立属于自己的业主大会,为什么会这么难?究竟是什么势力在阻挡?
四、建筑物总面积数据到底哪个部门有?《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将如何落地?
六、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因为一人休息,整个工作就无法推进,街道办服务群众的意识在哪里?
我们的诉求:强烈要求河北省三河市行宫东大街街道办办事处摆正身份,依法协助、指导天洋城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工作,谨防不作为、乱作为及不当行政干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