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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邳州又一例患者轨迹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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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林之秋实 发表于 2020-2-5 13:28: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林之秋实
2020-2-5 13:28:29 12763 13 看楼主


广大市民朋友:

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2月3日我市发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初检阳性病例。目前,该病例已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与其接触的邳州本地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外地密切接触者已发《协查通报》通知当地疾控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现发布该患者的活动轨迹。

赵某菊,女,55岁,家住邳州市运河街道民主东路南4巷,为2020年1月31日睢宁县病原学检测阳性病例吴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2020年1月26日

赵某菊在睢宁县中医院护理其母吴某某(吴某某因脑部疾病住院,1月31日发现为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

2020年1月27日

16时许乘私家车与其丈夫潘某强从睢宁返回到邳州家中,其丈夫潘某强已隔离观察。

2020年1月31日

6:19—6:53

因发烧,在邳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发热门诊就诊。

6:55—7:09

在一楼CT室拍摄CT。

7:11—7:27

在一楼抽血处抽血。

7:30—8:31

返回发热门诊。

8:33—8:56

在一楼大厅收费处缴费。

8:58—19:19

被发热门诊留置观察。

2020年2月1日

10时许,被120急救车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市民,请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接触后的第14天。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第一时间联系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区、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咨询电话:86221226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4日

延伸阅读

2月4日疫情通报

邳州市新增确诊病例1例



疫情通报(14号)

2020年2月3日0-24时,徐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例。

新增确诊病例中,2例有湖北省旅居史,1例为此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年龄最大的42岁、最小的35岁。女性2人、男性1人。所有病例均已在定点医院救治。已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0人,均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截至2月3日24时,徐州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9例,病例目前病情尚稳定。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5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10人,尚有104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3例确诊病例为:

患者1:周某某,女,35岁,住徐州市沛县,2月1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2:张某,女,42岁,住徐州市贾汪区,1月29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3:范某,男,35岁,住徐州市邳州市,2月2日隔离收治于市定点医院,目前病情稳定。

当前我市抗击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出门务必佩戴口罩,避免到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如若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特别是有武汉旅居史或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的情况,需高度警惕,就近到官方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个人情况,配合做好医学观察。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4日

另据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月3日通报

邳州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患者活动轨迹曝光



广大市民朋友:

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2月2日我市发现3例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患者。目前,均已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与其接触的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现发布3人的活动轨迹。

1、柳某印,男,51岁,家住邳州市官湖镇白埠村5组。2020年1月24日10时许乘私家车从武汉出发,25日凌晨2时许在邳州市八义集高速路口被联检卡口工作人员拦截,25日凌晨4时许被送至定点隔离场所医学观察(同行人员也已全部隔离观察)。2月2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其病原体检测阳性,待省复检确认。目前,其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2、范某,男,35岁,家住邳州市港上镇南荆邑村4组。2020年1月23日晚21时许驾私家车从武汉返邳,24日11时许到达邳州市港上镇,将同行人送至港上镇北荆邑村后一直居家未外出。当日晚22时许,被排查到,随即被送至定点隔离场所医学观察(同行人员也已全部隔离观察)。2月2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其病原体检测阳性,待省复检确认。目前,其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3、温某凤,女,33岁,系范某妻子,其活动轨迹与范某一致。2月2日,徐州市疾控中心反馈其病原体检测阳性,待省复检确认。目前,其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以上时段可能与患者接触的市民,请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最后一次与患者接触后的第14天。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第一时间联系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镇(区、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咨询电话:86221226

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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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teddychu20 发表于 2020-2-5 13:29:46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teddychu20
2020-2-5 13:29:46 看楼主
有谁知道贾汪区张某是贾汪区哪里的?公布确诊病例应该向丰县学习,就应该公布具体地址,好让周围人知道,更加注重防范,有什么可隐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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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seapowerfx3388 发表于 2020-2-5 13:30:44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seapowerfx3388
2020-2-5 13:30:44 看楼主
现在好了,本来只有武汉人有疫情,现在全国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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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xieziyl 发表于 2020-2-5 13:32:04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xieziyl
2020-2-5 13:32:04 看楼主
邳州这个形势挺严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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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uqcopveobo 发表于 2020-2-5 13:32: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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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qcopveobo
2020-2-5 13:32:45 看楼主
对于疫情中故意隐瞒行踪者的处罚倡议:

对于来自高危疫区,拒绝汇报者,1:瞒报者若能自觉在家主动隔离,一经发现,所有治疗费用自费一半。2:瞒报者若故意说谎,且并末主动在家隔离者,一经发现强制隔离,所有费用自理。3:若瞒报者故意说谎,且并未主动隔离者,经发现后若已经造成了疫情传播,经强制隔离后,除费用自理外,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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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kuimm 发表于 2020-2-5 13:34:04 | 只看该作者
6#
kuimm
2020-2-5 13:34:04 看楼主
为什么不公布具体地址?更好的做好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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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xinghua03 发表于 2020-2-5 13:34: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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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ghua03
2020-2-5 13:34:37 看楼主
邳州在武汉做炒货生意的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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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izhouxiaoshi 发表于 2020-2-5 13:35: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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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zhouxiaoshi
2020-2-5 13:35:37 看楼主
邹庄在武汉炒货的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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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rexfai 发表于 2020-2-5 13:36:58 | 只看该作者
9#
rexfai
2020-2-5 13:36:58 看楼主
这位病人是在睢宁中医院南区,还是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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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nilop2004 发表于 2020-2-5 13:37:23 | 只看该作者
10#
cnilop2004
2020-2-5 13:37:23 看楼主
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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