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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一个学生的紧急求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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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lovemm 发表于 2021-10-9 08:40: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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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lovemm
2021-10-9 08:40:34 4764 0 看楼主
中央第十三督导组:
我叫赵嘉,系大方县核桃中学学生,身份证号码:522422200302226217  住址:贵州省大方县核桃乡民生村木弄组,本人愿意为本文反映内容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为了给亡父赵华江声冤,同时也为了给自己正身,还我已经家破人亡的公平正义,特别向领导求助,恳请督导组对我亡父赵华江“抢劫案”、大方公安局强迫我签字<<息访息诉承诺书>>行为进行公正司法监督。




一、关于亡父赵华江“抢劫案”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案号:(2007)方刑初字第53号,当时我还是不满三岁的婴儿,对于该案不知情。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根据长辈以及乡村知情人告知,这是典型的冤假错案。
1、该案发生在1999年3月17日,起因是张世文霸占我家土地修圈关马,亡父赵华江(2011年3月4日去世)找张世文协调此事
两次被殴打,第一次赵华江自己回来的,第二次被张世文殴打晕在张世文家门口,是村里的赵大杰开车路过张世文门口,将赵华江拉了回来,好几个月赵华江才把伤养好。后经村里多次调解无果,赵华江气愤至极才作出过激行为(将张世文的马牵走),其目的就是让张世文归还我家被霸占的土地。事发第二天,派出所作出处理,马归还给张世文,但是被霸占的土地依然没有归还,张世文变本加厉并以此要挟赵华江无偿归他使用,同时继续扩大霸占土地面积。赵华江不满张世文的行为便到上级相关部门反映,迟迟不得解决。为了达到继续霸占目的并阻止赵华江告状,便依仗其亲戚在公安局当领导的权力,在案件已被处理完7年零272天后,于2006年12月15日以“抢劫罪”将赵华江逮捕,被判刑三年。




2、判决书里关于赵建梁的证人证言,根本不存在这个人,系假证。




3、现有证据证明,至今被张世文霸占的土地属于我家的。但法院却没有采信。
二、张世文侵权至今未停止,地方不处理
(2007)方刑初字第53号这个案件主要是赵华江自己土地被其
他组的人张世文霸占,赵华江多次找村干部处理无果,万般无奈之下才去牵张世文的马,经张世文报案后经派出所及村干部以民事调解完毕的案件间隔7年零272天赵华江遭遇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出狱后赵华江精神出现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被殴打致死……
从2009年至今,该事件仍然没有翻案,而霸占赵华江土地的张世文仍然逍遥法外,长达二十余年之久,经多次被“新闻媒体”多次“曝光”后引起重视,但还是没有解决,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都在瞒上欺下来“掩盖”事实。



三、关于大方公安局强迫我签字<<息访息诉承诺书>>
1、亡父赵华江死亡后,我家人和亲属对于法院、公安处理不公,便开始到有关部门反映,由于我还是一个学生,根本不懂如何处理,此事本人不知情。我在学校的时候被法院、公安局等三个单位叫走,让我在<<息访息诉承诺书>>上签字,当时我的监护人和其他亲属均不知情。



2、承诺书上说“该信访事项已得到圆满的处理,本人对处理的结果表示满意”,这些纯粹是糊说,根本就没有任何处理结果,我本人也从来没有上fang过。如果这封求助信也算是上fang的话,那就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上fang。
请中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组救救我吧!
此致
中央第十三督导组
求助人:赵嘉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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