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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经济开发区沂州煤焦化科技公司等被环境违法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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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豆豆 发表于 2021-11-26 11:1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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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豆豆
2021-11-26 11:18:12 9203 0 看楼主
沂州科技有限公司是位于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内的一家煤焦化生产经营企业,也是徐州市重点监控的排污企业。2021年9月1日,徐州市开展对该企业进行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自2018年至今,该企业就一直没有对3#焦炉上安装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过全系统校准,未执行过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相关要求,不具备全系统校准功能,没能保证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给予沂州科技有限公司罚款5.9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样因涉大气污染被罚的另一家煤焦化企业,是位于丰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的徐州建滔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在徐州市开展大气专项执法检查时,被发现在生产焦炉上按要求需安装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中,仅安装了二氧化硫、一气化氮、氧量、烟尘检测分析装置,而未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二氧化氮监测设备或二氧化氮转一氧化氮转化炉。该企业被依法罚款9.92万元。
与上述两家企业因涉大气污染违法受到处罚不同,位于睢宁县经济开发区的徐州中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则因水污染排放违法而被罚。该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污水处理的企业,然而在徐州市开展的对其进行达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时,却发现这家日排放量约1.5万吨的污水处理企业所排放的经过处理后的污水中的悬浮物达17mg/L,超过了允许排放限值10mg/L标准的近一倍,构成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事实。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5万元的处罚决定。
第四家受到处罚的是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的一家名为徐州亿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玻璃制品生产企业,该企业在“双随机”执法检查中,被发现已经建并投入使用的琉璃制品加工项目一直未申报环评手续,也未经环评验收。徐州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企业作出罚款24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该企业的负责人陈某也因对企业的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也被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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