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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邳州市教育局,陈楼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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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三点の阳光
2021-12-18 14:46:51 8156 0 看楼主


【12岁小学生被老师安排搬营养餐烫伤】
大家好,我是烫伤孩子的家长。我儿子今年12岁,在邳州市陈楼镇中心小学读六年级。学校让孩子搬运午餐本就不合适,还因此造成了烫伤。希望学校应该承担责任。
我孩子是走读生,早晚回家吃饭,中午在学校吃。因学校没有食堂,午餐是学校从外面订的。听我孩子说,他们班有40多人在学校吃饭,搬运午餐的学生也不固定,一般都是按照老师的要求轮流值班的。6月23日,班主任安排我儿子和另外一名同学到一楼抬绿豆汤,抬到4楼的教室。
一桶绿豆汤约有10斤重,孩子和同学抬了一段距离后,同学要帮其他人抬更重的东西后就走了。我儿子一个人抱起绿豆汤桶准备上楼,还没到一楼楼梯,桶里的绿豆汤溢出来了一些,孩子手一滑,桶就掉到了脚上,汤洒了一地,脚被烫伤。随后,学校负责后勤的老师和班主任一起将孩子送往医院。
我是接到班主任电话赶紧去了医院,当天下午转院到徐州医科大学附属邳州医院,当时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伤情诊断为双足热汤二度烧伤(4%),在医院住院了17天才出院。目前孩子可以走路了,但还是需要按时敷药,伤疤很明显,右脚严重,不能走太远也不能跑太快。这件事对孩子也留下了阴影,孩子一看到开水、热汤的就害怕。
住院费一共花费了5500多元,学成目前只承担了3000元。在孩子住院的中后期,我联系了学校,学校让先垫上,孩子出院后,去学校要剩余的医药费和误工补助费,学校校长忽悠我说给争取补助一百块钱一天,因为去之前我咨询过律师,根据徐州市住院营养费和陪护补助标准是二百元每天,医疗费和补助我们按照政策来,关键学校为什么让孩子做这么危险的事情,这个责任谁来承担,我的孩子是个先例,也为以后的学生安全敲个警钟!希望邳州市教育局能站出来给我们家长一个说法!
         马田侠 :1518946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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