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单位 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单位:邳州市人民法院 先进个人 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一级法官李健、民二庭庭长吴涛 服务工业经济先进个人:民二庭副庭长刘刚 近日,邳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21年全市工业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实施“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发展战略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做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邳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峰代表邳州法院上台领奖(左一) 近年来,邳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企业经营问题,把执法办案深度融入发展大局,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提升方案3个,出台保障措施36项,把营商环境建设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全力打造“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风清气正”的诉服环境;出台《关于为加快建设“六个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获得市委曹智书记批示肯定;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加速推进破产进程,其中,徐州新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首选破产重整程序,盘活停工10年之久的烂尾楼盘,一揽子解决上房、入学、信访等陈年旧账,实现多方共赢;成立清理盘活土地资源工作专班,清理盘活土地资源975亩。“精准高效护航营商环境”工作被《中国改革报》、《新华日报》等多家国家、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司法挺进一线 护航普惠金融》获徐州市“法治营商环境优秀案例”展评二等奖,打出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新型“组合拳”,为护航邳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精准高效司法服务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