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邳州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抚养权变更案件时,主审法官向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对父母双方进行教育指导,提醒双方要继续履行家庭监护责任,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告王某和被告董某离婚后,双方约定女儿由被告抚养,但女儿一直跟随原告生活,被告既不履行抚养义务,也不提供抚养费,现女儿也表示不愿意跟随被告生活,故原告诉至邳州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并支付抚养费。
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承办法官闫良芳在庭前进行多次电话沟通,详细了解原、被告双方矛盾焦点,从维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进行了大量的释法明理工作,努力消除双方对立情绪对孩子的负面影响。
由于疫情原因,被告在外地无法到庭,只能在线上参加庭审。承办法官在“云开庭”的同时不忘进行家庭教育“云宣传”,除口头指导教育外,还向父母双方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帮助当事人深刻理解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性,告知他们父母对子女的呵护和关怀是应当承担的家庭教育责任,即使分居或离异,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责任并不免除,双方仍应互相配合,不得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最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在庭后达成调解协议。
良好的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自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邳州法院陆续发出二十余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以法治保障共同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下一步,邳州法院将继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各项规定,坚持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司法理念,积极探索支持家庭教育的工作举措,为家长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提供行为指引,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原标题:《邳州法院《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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