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慧真的认罪认罚吗?质疑张家慧案为何选在海南审理?
[size=0.5][size=0.5]鹿鸣君
[size=0.5]来源:新媒体
[size=0.6]张家慧们摧毁了什么?这位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长的贪腐大案,审判程序令人疑惑,一审放在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假如张家慧上诉,二审法院就成了她长期工作的省高院,自己审自己。
为什么本案没有异地审理,而是不避嫌地放在海南审判?
2019年5月,一封长达47页、近两万字的《联合举报控告书》指控说,张家慧、刘远生夫妇“数年来攫取了巨额财产——保守估计200个亿”。随后,海南省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省纪委监委、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参加的联合调查组。经过繁复的工作,于2019年11月30日查明:刘远生及其公司的资产为18.007亿元;刘远生、张家慧共同所有资产1341.69万元;张家慧个人资产1430.41万元;张家慧及其子刘某爽共同所有资产255.40万元;刘某爽的个人资产4135.88万元。
这次一审判决认定的数字是张家慧受贿4375万元,有期徒刑18年,罚金400万元。
案件一审开庭时,自由撰稿人刘虎表示,他在海南第一中级法院(张家慧曾在此工作过)外被十多人围住,“一名妇女两次对我扇耳光,脚踢,并扯坏我的T恤,我的口罩也被扯到了地上……”“他们家属很多人,打了我三个巴掌。”刘虎本来要去医院的,但是张家家属一直尾随,他只好到附近宾馆躲避。打人者之一为张家慧的姐姐张家华,“打我是因为他们很生气,说我是黑记,不该报道她妹妹。”
冲突现场,警察来了之后,张家慧家人的态度
一个案情如此数额巨大以至于有些枯燥乏味的贪腐案,被告人家属竟如此理直气壮指责别人是“黑记者”,几乎是重新定义了“黑”字。
关于张家慧本人,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中写道:“被告人张家慧对指控的三罪名在审判阶段主动认罪认罚,在法庭上出具悔过书,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根据其当庭认罪认罚表现,认为可以依照认罪认罚相关规定予以从宽处理。”
但是,参与庭审的被害人田心清的代理律师刘超在《律师手记 | 大案背后的细节:我所亲历的张家慧案审判经过》(12月4日与一审判决同日发表于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却披露说:
“令人意外的是,在判决结果宣布后,张家慧并没有表现出认罪伏法的态度,反而当庭表示不服,是否上诉待考虑。这种反应在官员涉腐案件中确是比较罕见的。”
张家慧是真的认罪认罚吗?
判决书中所记录的庭审时张家慧的态度,是不是真实的态度?本案应该有全程视频记录备查。如今,张家慧当庭表示不服,那么,案情很可能会走向一个戏剧性的场景——一审中认为张家慧认罪认罚,给予了“宽大”,但张家慧拿到“宽大结果”却当庭表示不服,如果上诉,本案按正常程序将进入她所长期担任领导工作的海南省高院二审判决。
在海南经营日久、司法、经济资源丰富的张家慧势力,将会上演什么剧情?
“认罪认罚”制度是新近兴起的一项政策,我们有必要高度警惕一些大贪利用这一司法政策逃脱惩罚。本案本身就未能异地审理,而海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样也是张家慧工作过的单位。
作为社会秩序的兜底责任人,一个高级别司法官员的贪腐,对社会的侵蚀是浸入骨髓的。他们所种下的病根,绝非一朝一夕所能治好;他们所散播的病毒,绝非一年一月可以清零。过去,那些被欺凌的当事人,一身苦痛无处发声,只能忍着熬着。如今,他们需要释放了,希望他们不被挡着捂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