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曾受理网友实名举报】7月13日,落马一年的山东省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谈雪绫 发表于 2022-7-16 10:05: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谈雪绫
2022-7-16 10:05:57 8618 0 看楼主
#前反贪局局长受贿千万被判刑#:曾受理网友实名举报】7月13日,落马一年的山东省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少华因受贿1357万余元,被淄博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

李少华1954年7月生,江苏邳州人,长期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曾任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副检察长,2006年12月明确为正厅级,2013年1月转岗省人大,2018年2月退休。

2011年6月,李少华曾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身份参与大众网“请问检察长”栏目,接受各地网友“实名举报”。 举报涉及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受贿问题、村干部的贪污问题、福利分房问题和粮食局干部挪用公款问题等。李少华在认真看了这些举报后,一一写下处理意见,称要“件件有回复”,要深入调查每一个网友的举报,给网友明白放心的答复。

法院审理认为,李少华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应依法严惩。同时,其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有退赃意愿,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谈雪绫 当前离线
新手上路

查看:8618 | 回复:0

关于我们  |   侵权投诉受理  |   联系我们  |   Archiver  |  
免责声明:邳州信息网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
Copyright © 2009-2025 pzxxw.com 版权所有:邳州金银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 3203820200040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