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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二手车承诺,谁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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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ynpyn6688 发表于 2018-12-27 19:48: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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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npyn6688
2018-12-27 19:48:28 3792 0 看楼主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全车经259项初检、核检、维修记录查询和复检等深度检测,杜绝变乱车……”基于对“瓜子二手车”吃嫉的信任,长沙市民陈先生通过该平台购买了一辆价值11.97万元的二手车。但陈先生提车当晚发现异常,去平台指定的4S店调取维修记录发现,这是一台重大变乱车。10月27日陈先生通过微博公开维权后,该二手车平台负责人承诺退赔并不再销售该车。11月1日记者调查发现,该车依然在售,该二手车平台相关负责人同样向记者承认是重大变乱车并承诺下架,可截至4日晚,该车还在平台上销售,页面提示已有345人关注,称预计很快售出建议尽快预约(11月5日《潇湘晨报》)。

对此,网友评价“平台广告打得挺响,到最后还是一点保障都没有,还不如找熟人了。”如果商家对消费者没有基本的诚信,交易双方自然两败俱伤,就如这位网友所言,假设部分消费者转为暗里交易,不仅会给二手车市场秩序埋下隐患,更会给个人驾驶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风险。

为了将一台变乱车尽快脱手,整个路网安全付出的代价可能令无良商家无力承担。为了阻止这辆变乱车继续卖给不知情的下一个买家,陈先生和记者的作为令人敬佩。可下一辆不明变乱车还会等来这样的买家吗?

互联网时代,涌现出不少二手车交易平台,为市场提供了便捷的办事,受到消费者的欢迎。然而,建立信任难,毁掉却是分分钟。因此,对于打着诚信招牌行欺骗隐瞒之实的商家,必需依法严惩不能放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基于欺诈行为,陈先生按照消费者权益庇护法规定,要求给予办事费用三倍金额的补偿。

别的,变乱车维修后能不能进入二手车市场?这个问题需要区别。《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明确,检测指标不符合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车辆,不能进入道路行驶,自然不能进入使用用途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就此推理,符合车辆安全标准、不影响用车安全的车辆可以进入交易环节,但是仍需符合《二手车流通办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两个环节的监管。

一是进入交易流通环节之前,必需经过客不雅观、真实、公正和公开的鉴定评估并出具报告;二是变乱车事实本身必需告知消费者。据《办法》规定,这两方面工作目前均由二手车经营主体承担,而经营主体具体做得如何,由辖区商务、工商和税务部门监管。

由此,接下来,报道情况是否属实、在售车辆中是否还有问题车、二手车经营主体鉴定评估是否在依规进行、检测报告是否均客不雅观真实等等公众关心的问题,有待包罗长沙在内的各地监管部门行动起来,给公众一个交代。也再次提醒商家,承诺好还需真正兑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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